檢送國立清華大學109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1份,惠請協助公告招生訊息,並鼓勵現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等踴躍報考,以推動本土語文課綱於111年實施: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楊梅區
主旨: |
檢送國立清華大學109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1份,惠請協助公告招生訊息,並鼓勵現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等踴躍報考,以推動本土語文課綱於111年實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14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005259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得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提供於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實際從事族語教學工作滿4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進修機會。 |
三、 |
復依據「師資培育法」第8之1條第1項規定及教育部109年2月17日師資培育審議會第105次會議審議通過,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從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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