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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進修: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校園

教務處 李燕芬 - 研習進修 | 2017-01-12 | 人氣:486
主旨: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語文中心「106年度華語文師資證照培訓班」招生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6年1月5日語文字第1062400002號函辦理。
二、旨揭培訓班資訊詳如附件簡章,惠請協助公告周知。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語文中心
「106年度華語文師資證照培訓班」招生簡章
【開課日期】:106 年4 月15 日至106 年5 月7 日。
【上課時間】:週六至週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共計48 小時。
【上課地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語文中心。
【課程費用】:$8,800 元 (含教材費用)
(不含報名費$100 元,優惠期間及對象詳見【學費優惠】之說明)。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3 月31 日或額滿為止。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http://lc.ncue.edu.tw/
【招生人數】:20至40人,額滿為止。
【招生對象】:對華語文教學理論及實務有興趣者。
【課程內容】:
漢語語言學 華語詞彙學
華語語法與教學華語文教學
華語文教學概況與展望漢字理論與教學
華人社會與文化華語口語與表達
華語語音學
(註:課程內容得視實際情況調整)
【課程師資】:集結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台中教育大學語
文教學及教學研究領域等資深教授共同授課。
【報名及繳費方式】:
(一) 即日起至本中心「課程報名系統」(http://lcs.ncue.edu.tw/)完成報名,額滿後
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所有附件資料請以電子檔方式上傳至課程報名系統,非在學學生請檢附學士學
位畢業證書影本,在學學生請檢附蓋有本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本中心
就所提供之報名資料審查後,另行E-mail通知審查合格者繳費。資料審查未通過
者恕不退件,並同時刪除其報名資料。
(三) 接獲繳費通知之學員,須於指定日期前將現金或郵政匯票正本或信用卡繳費單
交至本中心,逾期視同放棄。
(四) 以郵政匯票繳費者,受款人須填「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匯票請至郵局(每張
工本費30元)購買,請自行保管匯票收據。
(五) 以信用卡繳費者,請填具信用卡繳費單後傳真至本中心並來電確認。
(六) 不便親自至本中心者,可將郵政匯票正本及一張兩吋相片,以限時掛號寄至本
中心(另以E-mail通知收訖),請自行承擔郵件遺失之風險。
(七) 待本中心確認收到相關繳費證明及相片後,方為完成報名手續。敬請及早繳費,
以確保名額。
【學費優惠】:
(一) 兩人同行:享九五折優惠
三人團報:享九折優惠
線上報名時,請於「報名動機」欄位註明團報所有人員之姓名。
(二) 本中心舊生憑學員證免繳報名費,且學費享九五折優惠。
(三) 於開課前完成報名手續,並於通知期限內完成繳費,方成立下列優惠方案。
(1)本校校友憑畢業證書,學費享九折優惠。
(2)本校教職員工及眷屬憑服務證、本校在學生憑學生證,學費享八折優惠。
(四) 符合優惠條件者,每人僅能擇一優惠方式報名。
【上課注意事項】:
(一) 本課程不接受旁聽,請假恕不提供補課。
(二) 第一堂上課前發給新生學員證。補發新證者,需繳交工本費100元。
(三) 每堂上課前請至辦公室簽到,並攜帶學員證備查。請假須事先告知,上課逾15
分鐘以上未簽到者,以曠課計。
(四) 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準),須配合
授課教師及多數學員決定補課事宜。
(五) 學生個人有辱罵師長、打架滋事、破壞公物等影響課程進行或校園安全者,本
中心得勒令退學,並永久拒絕該生之報名資格。
【成績及出勤考核】:本課程為非學分班。學員修畢全期課程、完成作業要求,且缺
課時數未逾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即16小時)者,核發國立彰
化師範大學中英文結業證書。
【退費辦法】:
(一)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
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
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
者,不予退還。
(二) 申請退費者須持本中心開立之收據,以本人郵局帳戶帳號辦理退費。
本中心保留開班與否之權利。若因故未開班上課,本中心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洽詢資訊】:
主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語文中心
電 話:04-7232105 轉分機1682 e-mail:lc@cc2.ncue.edu.tw
傳真:04-7211226 website:http://lc.ncue.edu.tw
地址:500彰化市學士街108號語文中心大樓
(位於進德校區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對面,最佳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9時至16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