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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進修: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校園

教務處 李燕芬 - 研習進修 | 2017-06-08 | 人氣:1035
主旨:檢送教育部研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本市反映問題,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4月17日臺教協作字第1060053677號函辦理。
二、旨揭本市反映問題,教育部研覆說明如附件一;另涉及課綱詮釋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反映之共通性問題研覆如附件二。
三、請貴校協助上網公告,俾利親師生瞭解新課綱內涵及相關配套措施。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相關附件資料各1份。

桃園市反映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疑難問題與建議事項研覆彙整表

研覆時間:106年4月

項次

疑難問題描述

疑難問題補充說明與建議事項

研覆說明

總、領綱實施期程

  • 雖然總綱已公布,但各領域的課綱都還在「草案」,什麼時候才會公布正式版?領綱公布後,學校課發會才能開始著手討論及撰寫彈性學習課程的課程計畫。
  • 當領綱未公布時,有些討論容易流於籠統,不易將學科素養透過核心素養進行跨領域的結合。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與專業群科課程綱要(以下簡稱領綱)部分,除3份社會領綱外,其餘41份領綱業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於105年2月初送教育部候審。教育部業於105年11月27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以下簡稱課審會)審議大會105年度第1次會議,會議決議將國教院報送教育部候審之41份領綱交付予各分組審議會審議,尊重課審會審議大會及各分組審議會之審議進程規劃及實際運作。
  • 國教院已針對核心素養導向相關課程及教學示例展開研發工作,可提供各縣市輔導團及學校先考參考運用,主要包括:
  1. 素養導向教材教學模組:自103年起至107年陸續研發以提供教材編輯與教學實施之參考。
  2. 各領域/科目課程手冊:解析領綱同時提供素養教學單元示例供參考,105年12月提供初稿,並隨課審會審議進度滾動修正完成後公布。
  3. 此外也結合研究合作學校發展學校課綱轉化與實踐案例,相關研發成果已上傳至國教院協力同行─走進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網站(http://12cur.naer.edu.tw/)供外界參考。

建請教育部盡速研發協同教學的相關配套課程及核心素養導向相關課程及教學示例,進行解說、示範,以利新課綱實施之時,學校校長或主任掌握核心素養導向教學/評量,及區分課程及教學有無達到素養能力導向之教學/評量的能力。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五

地方政府教育局有無運用彈性課程之權限?例如:本市英語課從一年級開始,國小資訊教育如何實施,相關師資調整應盡速因應。

 

 

本市目前一、二年級已有安排英語課程,小一小二未來英語可加在彈性課程嗎?未來12年國教中高年級英語加課以補救教學為由,規劃在彈性學習課程,若小一小二放在英語課程可以安排在彈性學習課程中,應以什麼名義安排英語課程。

請教育部在107課綱實施前確認相關的規畫與配套。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十

原於九年一貫中國小階段彈性學習節數排的資訊教育課程,改為校訂課程後,107課綱實施後其課程應如何安排?

 

  • 新課綱實施,資訊教育為核心素養內涵之一,同時也係議題,換言之,各領域課程設計與實施都希望能夠融入資訊教育。此外,資訊教育也可以從四類彈性學習課程中規劃,如採取跨領域/科目發展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或開設社團活動等等實施之。
  • 關於學校對於新課綱之理解有所差異部分誠屬必然,課綱研訂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於訂定課綱草案時,係就課綱精神、課綱理念、課程目標及人才培育等觀點切入著墨,而其於教學現場之推動情形尚待試行或實際運作後始可確認。
  • 為利瞭解、掌握新課綱未來於教學現場之實施可能狀況及面臨之相關問題,教育部各相關司、署及國教院均積極著手辦理相關配套方案之研訂。
  • 有關彈性學習時間規劃、多元選修課程之開設及跑班方式設計或校訂必修開課之引導,國教院刻正擬訂相關規定,並期透過前導學校先予試行發現相關問題,回饋修正,以臻完善。
  • 後續亦將透過前導學校之試行提供具體可行之模式供各校參考。

校訂課程中,彈性學習課程的節數沒有固定,學校若取高限,則會產生一天有八節的現象,教師超鐘點費用及相關問題處理機制為何?

 

  • 為確保新課綱推動後,國中「學生學習總節數」及「教師授課總節數」能達成平衡,國教署刻正研擬「提高國中專長授課人力政策」,以期透過調整現行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2人之設算方式,達到不同規模之班級均能以專長授課為前提配置教師員額,同時又滿足學生學習總節數之需求。
  • 另國教署已訂定「直轄市與縣(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合聘注意事項」,供各地方政府進行同一教育階段之合聘參考。本注意事項係行政指導,就有關合聘教師之主從聘學校之權責、管理、編制、授課節數及其他權利義務等做通則性規範,俾各地方政府於訂定相關規範時之參據(正式及代理教師均可合聘)
  • 國教署將持續透過計畫型經費,引導各地方政府積極配合辦理合聘事宜,地方政府可採落實同鄉鎮區學校合聘專長教師方式辦理。另國教署將透過提供相關合聘教師系統模組,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教學需要,協助學校規劃合聘教師制度,補足學校所需師資。並配合督導各地方政府應於每年教師甄試前提出具體之合聘規劃,並主動召開所轄學校合聘教師協調會議,俾確保合聘機制確實運作。
  • 又為進一步發揮教師合聘效力,目前刻正於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納入教師合聘之機制,並進一步使國中小部分領域可跨教育階段別合聘。

國中彈性學習課程3-6節,學校課程計畫應經過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陳報教育局備查,若其中彈性學習課程計畫未審核過,則學校無法實施該節的彈性學習課程。為協助學校發展彈性學習課程,教育部可否提供學校參考前導學校彈性學習課程計畫的範例?

 

 

  • 依據十二年國教課綱延續相關規定,規範學校課程計畫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 為符合學校本位課程設計及地方教育之多元特性,課程計畫撰寫格式及應包含之要件各地方政府應檢討現行之運作方式輔導學校撰寫規劃,以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精神。
  • 另國教署105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前導學校協作計畫業將發展總綱適用之學校課程計畫納為辦理項目,發展完畢後將提供參考。

建議教育部建置前導學校課程設計之資源網站供查詢,並以分領域、分學習階段方式建構,提供各校典範經驗分享,加速各校發展校本課程。

 

  • 為整合國教署課程與教學相關教學資源,國教署刻正盤點現有課程與教學資源網站,整合為「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並定期維護與充實內容。
  • 未來前導學校協作計畫所研發之相關教學資源將於前述網站中公開,供各校參考。
  • 在高級中等學校階段,學校及教師可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協力同行網站、高優計畫網站及學科中心網站等相關網路資源。

四、另國教署刻正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前導學校計畫,有關前導學校試行經驗資料及課程教學資源網站之分享,說明如下:

  1. 普高前導學校部分:國教署委請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計畫團隊(計畫主持人:臺師大陳佩英教授)辦理普高前導學校計畫,有關普高前導學校試行經驗資料及課程教學資源,將分類蒐整置於「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資訊網」(網址:http://sap.cere.ntnu.edu.tw/sap/index.php),均可供其他各校參酌運用。
  2. 技綜高前導學校部分:國教署委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推動工作圈計畫團隊(計畫主持人:臺師大鄭慶民教授)辦理技綜高前導學校計畫,有關技綜高前導學校試行經驗資料及課程教學資源,將分類蒐整置於「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推動工作圈」網站(網址:http://vtedu.mt.ntnu.edu.tw/vtedu/),均可供其他各校參酌運用。

建議及早公布協同教學的實施人員、進行形式、以及節數計算可列入教師基本授課等實施原則。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一

關於彈性調整領域部分,課程可跨學年、學期及學習階段為單位調整,因而會產生轉學生課程銜接問題,以甲校藝文領域排課為例,彈性調整為『七年級視覺藝術兩節、表演藝術一節;八年級表演藝術一節,音樂二節』,而乙校藝文領域排課方案為『七年級表演藝術一節,音樂二節;八年級視覺藝術兩節、表演藝術一節』。若學生A生七年級上甲校,八年級因地緣關係轉到乙校,那麼A生在七八年級階段將上「視覺藝術四節」,「音樂課零節」。

 

  • 十二年國教課綱(總綱)有關部定課程彈性組合課程的方式係在尊重學校及教師教學自主並在符合教育部教學正常化之相關規定及領域學習節數之原則下,提供學校依據學生學習需求安排學習課程之彈性。
  • 若有轉學生,建請學校依據學生需求,可利用彈性課程或其他方式,適時提供學生所需之課程及學習輔導,協助學生確實學習該學習階段之核心素養。
  • 另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教科書商就同一學習領域教科圖書,得依冊序分別或同時申請審定。因此,倘學校執行前述彈性課程需相關教材,可依需求採用審定過後之教科圖書或依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依本法第八條規定之課程綱要編輯教材。

新課綱自然領域課程節數變為三節,自然領綱課程內容是否會減少?

 

自然科學領域新課綱配合3至12年課程連貫,已適當調整學習內容至高中階段,並以學習表現作為探究實作的引導,以平衡知識技能與情意等面向。

十一

新課綱教科書審核通過時間?請盡早公布審核通過資料?以利教師能及早備課。

 

配合新課綱實施期程已研訂教科書審查及公告時程,新課綱實施之當學年教科用書,將於當年4月底前完成審查並公告。教科書審定進度亦可隨時至國教院教科書審定進度查詢。

十二

會考試題會因應新課綱領綱的實施而調整嗎?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八

十三

因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應於107學年度新生入學半年前完程課程計畫與公告說明,故高級中等學校選課系統的開發與試用:選課與加退選流程需有時間試跑,否則無法因應多元選修課程的開設。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九

十四

高級中等學校學分規劃與107學年度逐年實施時,107與108學年度新舊課綱重疊的階段,學分、教師員額與開課教室必須要同時考量,學校才不會因為開課年級的不同,導致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不足,請問是否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去協助學校因應?

 

  • 原則107-109學年逐年實施新課綱,學校於各年度課程設計時宜將教師授課時數與教室安排一併列入考量,適度安排。
  • 因應新課綱實施,國教署訂有相關配套工作計畫協助學校因應。研議完成將依行政程序公告。請地方政府與學校隨時注意國教署之公告、公文及相關說明。

十五

高級中等學校一生一課表,請問高中生的多元選修會以想升學的大學端科系參考的相關課程有關,請問這些資訊公布期程。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八

十六

考招連動,請問大學入學考試何時會定案及定案版本?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八

十七

  • 建議教育部建立協助校長公開授課之輔導支援系統或提供校長及教師的公開授課實施參考範例。
  • 建議教育部建立若校長及教師不配合公開授課時的相關處理機制。
  • 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可採協同教學的形式進行嗎?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四

十八

  • 師資問題: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新增科技領域,其中資訊科技課程內容包含運算思維與問題解決、系統平台、資料表示及分析、演算法及程式設計等課程,目前高國中小師資不足。擬請教育部提供培養教師資訊第二專長管道及認証機制,再由各縣市派教師參加培訓;另提供明確換證訊息及需進修的學分及能否在桃園開設科技第二專長班等。
  • 硬體設備問題:
  1. 新增科技領域,國中七八九年級都需安排1節資訊科技課程,需增設電腦教室及購買電腦,需要龐大經費;另高中部分採學分制,新增選修課程供學生多元選擇,同樣需要增購電腦相關硬體設備。
  2. 新設國中科技領域,生活科技課程每年級1節,學校欠缺足夠的生活科技專科教室。建議教育部提供相關協助。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二。

十九

課程評鑑機制:建議國教署能儘快公布課程評鑑的相關草案及運作機制,以利讓地方教育局能及早因應做好準備工作,如課程計畫審查的機制等,讓各校能及早規劃配合。

 

  • 國民中小學
  1. 十二年國教課綱規定,各該主管機關應整合課程相關評鑑與訪視,並協助落實教學正常化;課程評鑑結果不作評比、不公布排名,而是做為課程政策規劃與整體教學環境改善之重要依據。
  2. 為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精神,各地方政府應確實檢討修正現行之運作方式,以建立符合十二年國教課綱精神之評鑑機制後推動。
  3. 另國教署亦將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中小學階段課程評鑑實施模式研擬相關參考規範。
  • 高級中等學校
  1. 依據103年11月28日發布之新課綱總綱規定,學校課程評鑑以協助教師教學與改善學生學習為目標,可結合校外專業資源,鼓勵教師個人反思與社群專業對話,以引導學校課程與教學的變革與創新。學校課程評鑑之實施期程、內容與方式,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2. 另國教署亦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的課程評鑑實施研擬相關規定。

二十

明確定訂及規範地方政府應配合新課綱的事項,例如人事及財政規劃的配合。

 

  • 依國民教育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國民教育事務為地方自治範疇,地方政府負有國民教育推動權責,教育部負有督導之責。
  • 據此,為輔導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與學校完成實施課程各項準備工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依總綱內容訂頒「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配套計畫」,協助地方政府與學校節和行政體系在分級負責、共同合作下奠定課程實施基礎,引領國民教育發展邁向新的里程碑。

二一

協同教學的配套措施(鐘點計算),協同教學的實施人員、進行形式,以及節數採計及跨領域統整時,協同時所需鐘點如何處理?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一。

二二

建議教育部建立符合新課綱運作機制之排課系統。因實施新課綱後課程安排可進行協同教學、上下學期分別開課、單雙週分別開課,以目前的排課系統將無法因應新課綱實施,需要有新的排課系統讓學校能順利排課及呈現課表。

 

 

詳如共通性問題項次九。

二三

小型學校受制於教師編制人數,在領域學科課程已有排課問題,更遑論多元的校本彈性課程安排。教育部會以何種模式進行協助?

 

  • 為確保新課綱推動後,國中「學生學習總節數」及「教師授課總節數」能達成平衡,國教署刻正研擬「提高國中專長授課人力政策」,以期透過調整現行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2人之設算方式,達到不同規模之班級均能以專長授課為前提配置教師員額,同時又滿足學生學習總節數之需求。本案如確認施行後,屆時將配合督導各地方政府釋放教師甄試缺額,並搭配一定之員額控留機制,確保教育現場得以運作無虞。
  • 另針對各校推動多元校本彈性課程所需之師資一節,目前規劃針對推動新課綱所需改聘之彈性師資需求,需函報相關教學計畫進行審查,俾利確保各地方政府確為因應新課綱之推動,而將部分控留員額改聘所需之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相關課程計畫均應緊扣新課綱核心,並於106學年度起便先予提前辦理計畫審查,俾瞭解未來教學現場可能產生之問題。

二四

建議教育部提供教師課程規劃專業能力的提升之配套措施及教師不作為時其相關處理機制。

 

  • 為提升各領域教師專業知能,國教署每年度補助辦理教師增能計畫及相關研習,並配合教育政策推動所需調整及新增補助辦理項目。
  • 另外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地方制度法第18、19條規定,直轄市及縣(市)學前教育、各級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之興辦及管理,係屬於地方政府之自治事項,請各地方政府依權責運用相關資源規劃推動教師增能課程及督導機制,以提升地方教育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