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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心國民小學109年度聘用營養師甄選簡章公告: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校園

公告 吳菊香 - 人事室 | 2020-03-04 | 人氣:1817

楊心國民小學109年度聘用營養師甄選簡章公告

  • 依據:

(一)「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二)「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三)「學校衛生法」暨其施行細則。

 (四) 「營養師法」暨其施行細則

二、甄選名額、聘期及工作項目:

(一)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錄取人員聘期自實際聘任日起聘用;其聘期自實際聘任日起至109731

      止,並依規定考核服務績優者,得經核定予以續聘;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

(三)工作項目:1.午餐秘書及營養衛生教育等相關工作70%。2.協辦健康促進計劃-

                健康體位相關工作20%。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

4.無「營養師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國內外大學院校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營

    養師證書資格者,始得報考。

四、簡章公告及下載:

甄選簡章公告於下列網址,請自行下載: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徵才系統,網址:http://www.dgpa.gov.tw/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人事徵聘」區/教育徵才網站,網址:https://jobs.tyc.edu.tw/

(三)桃園市楊梅區楊心國民小學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2.yses.tyc.edu.tw

五、報名方式:

   (一)109311(星期三)上午1100,檢具報名文件親持或委託他人(須持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本校人事室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本校地址:326桃園市楊梅區金華街100。電話03-4758680710聯絡人:吳菊香。

    (二)繳驗下列證件,正本驗訖發還,並繳交影本乙份(影本以A4影印,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須驗正本者,如僅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資料未齊全者,不受理報名。

         1報名表(如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營養師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團膳經驗服務證明書正、反面影本(無經驗則免附)。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7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9切結書(如附件二)。

10自傳(如附件三)。

11、委託書(如附件四)。

六、甄選方式:試:相關學歷及專業知能、儀態、表達能力、工作經歷及發展潛能等項評定。

七、甄選日期:

(一)109年3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起

(二)應考人員請於109年3月13日(星期五)上午8:40至8:50分前,攜帶國民身份證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八、甄選結果:

(一)109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公告正取、備取名單於本校網頁,不另函通知,應考人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而提出任何異議。

(二)成績複查:於109316(星期一)上午10時前,持身分證向本校申請。

(三)正取人員應於109年3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12時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錄取報到人員依學校通知到職日上班起支薪,並應於一週內繳交請攜帶公立醫療院所或區域教學醫院所開立之健康檢查報告正本(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未依限繳交或前述健康檢查未達標準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則於接獲本校電話通知之次日中午12時以前,攜帶上述證件至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五)經甄選公告之錄取人員,如有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犯罪紀錄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之傳染病或未能於期限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或區域教學醫院所開立之健康檢查報告者,均予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六)參加甄選之人員如不符學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錄取名額從缺。

(七)經錄用人員如中途離職,其所餘職缺由本次甄選備取人員依序遞補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九、待遇:

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其職等相當分類位公務人員第六職等,待遇61280點敘薪(34,916元)

十、附則:

(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刑事等相關法律責任。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簡章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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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楊心國小109年度聘用營養師甄選簡章10903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