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2月24日公告「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2月28日止,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校園
一、因應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2月24日公告「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2月28日止,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請市民朋友正確佩戴口罩,以維護自身健康。
二、公告所示之大型集會活動,指參加人數眾多,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可能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室內外活動。
三、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未配戴口罩或任意飲食,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四、不服本處分者,得於本處分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衛生福利部,並由衛生福利部函轉行政院提起訴願。
五、依據「秋冬防疫專案」規定,考量學校及幼兒園等場所多為特定人,爰未被列為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請各校(園)持續落實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空間通風、環境清潔消毒、衛教宣導、勤洗手及實名制等各項防疫措施,並加強鼓勵及宣導學生及教職員工生於進入校園或參與各項校園活動時戴上口罩,倘若有感冒、發燒及呼吸道症狀者則務必配戴口罩。
六、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https://www.tyc.edu.tw/)/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項下查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