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轉知有關教師兼導師因應疫情,配合防疫於防疫假及自主防疫假期間仍繼續遠距教學無辦理請假,其導師及代理執行導師職務人員得否支領導師職務加給疑義案: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校園

徐惠卿 - 人事室 | 2022-07-01 | 人氣:680

主旨:    轉知有關教師兼導師因應疫情,配合防疫於防疫假及自主防疫假期間仍繼續遠距教學無辦理請假,其導師及代理執行導師職務人員得否支領導師職務加給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1年6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65060號函辦理。
二、    查高級中等學校訂定教師擔任導師辦法及聘任導師注意事項第6點及國民中小學聘任班級導師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導師職責概要,應經校務會議決定或於教師聘約中協商定之,其工作範圍得包括下列事項:(一)班務處理及班級經營。(二)學生生活、學習、生涯、品行及身心健康之教育與輔導。(三)特殊需求學生之關照及輔導。(四)親師溝通與家庭聯繫。(五)學生偶發事件及申訴事件處理。(六)其他有關班級學生相關事務處理。據上,如教師兼導師進行居家隔離者,其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及於暫停實體課程或自主應變(實施防疫假)期間,可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而不用請假),符合上開注意事項所訂工作範圍,則其仍可執行導師職務。
三、    次查「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第3點規定,教師兼任導師給假期間,由執行該職務之代理人,自實際代理之日起支給導師職務加給。依上開規定,教師兼任導師給假期間始有適用代理其導師職務並支領導師職務加給。
四、    綜上,本案請參酌上開規定辦理。

  •  
    1) 376735100E_1110058395_ATTACH1.pdf
  •  
    2) 376735100E_1110058395_prin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