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司法警察機關(單位)處理疑似人口販運案件鑑別及不服鑑別之異議流程」等參考書類,請轉知相關人員,請查照。: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楊梅區
主旨: | 函轉有關「司法警察機關(單位)處理疑似人口販運案件鑑別及不服鑑別之異議流程」等參考書類,請轉知相關人員,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2年12月29日府警外字第1120368906號函辦理。 |
二、 | 「人口販運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業奉總統112年6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0511號令修正公布在案,相關配套法規訂於113年1月1日發布施行。 |
三、 | 為使各司法警察機關(單位)明確辦理鑑別及相關異議流程,內政部移民署已訂定「司法警察機關(單位)處理疑似人口販運案件鑑別及不服鑑別之異議流程」、「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權益告知書(外來人士適用-中文版)」、「鑑別異議書(範本)」及「鑑別異議結果通知書(範本)」等參考書類,俾利各司法警察機關(單位)作業順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