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請勿違規攜帶、寄送或跨境網購肉類產品至臺灣,以避免受罰。
說明:
一、 依據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10年5月28日新聞稿,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入境旅客違規案件數隨著總體入境旅客數減少而有下降,但經由郵包、快遞、境外網購及走私等新興管道違規輸入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仍持續發生。
二、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裁罰基準(如附件),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者處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第2次處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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