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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楊梅區楊心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校園

人事室 李燕芬 - 公眾訊息 | 2017-07-07 | 人氣:574

桃園市楊梅區楊心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四)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五)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六)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七)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八)「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施行細則。

(九)本校10677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二、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性質

名額

任教職務

聘期

附設幼兒園一般

代理教師

實缺

1

幼兒園教師

106825日起至10772日止

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口試等順序依序優先錄取。

2.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0742日止。

4.代理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106825起聘至10772(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

三、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
  2.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各款及第卅三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1. 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將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2.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0條規定:「幼兒園教師應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
  3.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幼兒園教師依規定請假、留職停薪或其他原因出缺之職務,得以具相同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代理,執行其職務。」故幼兒園代理教師應具備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

 

四、報名資料

(一)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另所有任教職經歷均應填寫)。(如附件一)(本人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二)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二)、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三)

(三)繳驗證件:證件正本驗迄發還,影印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報名前須自行影印A4格式且裝訂成冊),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

  1. 國民身分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報名表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3. 合格教師證(或符合報考人員資格相關證明文件)。
  4. 曾任教師或公職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5. 獎懲令(無者免繳驗)。
  6. 專長或資格證明(含資訊、國樂、音樂、英文、體育、語文、科學教育等專長之學歷、學分或獎勵證明)。
  7. 正在辦理教師複檢,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繳交實習教師證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證明書及複檢機構證明書。
  8.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交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1. 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正本、影本及中譯本各一份。
    2. 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單)正本、影本各一份,並出具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3. 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書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4.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出具之出入境日期、紀錄暨護照影印本。
    5. 持國外學歷,應取得實習教師證書或各縣(市)政府審查通過證明書始能報名。所持國外學歷證件經查證不符「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或不具擔任國小教師資格者,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九條之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予解聘。

 

五、報名相關事項

報名方式

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攜帶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委託報名須出具委託書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委託書如附件四)。

報名地點及

聯絡電話

桃園市楊梅區楊心國民小學人事室(校址:桃園市楊梅區金華街100號)

03-4758680# 710

報名費

免費

 

六、甄選試務相關事項及日程表【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事項

備註

簡章公告時間及地點

106710(星期一)12時至106721(星期五)10時止

本校網站:http://www.yses.tyc.edu.tw

桃園市教師甄選公告服務網站:http://t-job.cges.tyc.edu.tw/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公務系統─網路訊息通知暨填報統計系統─公眾訊息:http://doc.tyc.edu.tw/govdoc/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index

 

報名日期及

聯絡電話

1次甄選:106716日(星期日)7時至11時止

2次甄選:106719日(星期三)7時至10時止

3次甄選:106721日(星期五)7時至10時止

03-4758680 # 710

報名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第八點

逾期恕不受理,如缺額補滿另行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甄選。

甄選日期及

相關時間

甄試日期及時間:

1次甄選:106717日(星期一)9時開始

2次甄選:106719日(星期三)1015分開始

3次甄選:106721日(星期五)1015分開始

甄選時間本校得視報名人數多寡調整之

報到時間:甄試前15分鐘報到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報到地點:1本校教務處、23本校人事室

甄選地點:當天本校教務處公布

成績公告日期

1次甄選:106717日(星期一)20時前公告

2次甄選:106719日(星期三)20時前公告

3次甄選:106721日(星期五)20時前公告

(網路公告,如簡章公告網站)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均採網路公告,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成績複查時間

1次甄選:106718日(星期二)8時至10

2次甄選:106720日(星期四)8時至10

3次甄選:106724日(星期一)8時至10

親自持身分證正本及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五)向本校免費申請,現場查明後立即交由申請人簽收。

 

報到聘任

正取人員

1次甄選:106718日(星期二)10時至12

2次甄選:106720日(星期四)10時至12

3次甄選:106724日(星期一)10時至12

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備取人員:俟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繳交體檢表

錄取人員須於106825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需更改,將公佈於本校門口及本校網站http://www.yses.tyc.edu.tw

 

七、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

方式

成績比例

甄選時間

備註

試教

60

15分鐘

1.試教內容單元自選。

2.參與應試者均須具備教學活動設計一式3份,教具自備。

3.評選標準為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要領及過程流暢性、師生互動、教學媒體運用、時間掌握及其他等。

4.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口試

40

8分鐘

1.以教育理念、學校行政、教學、輔導實務及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為等為主,並含表達能力、儀容舉止。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口試或試教如有一科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成績計算=試教(60+口試(40%)

二人以上同分者,依試教、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八、附則:

(一)經甄試錄取之代理教師,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若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代理教師錄取並報到後,不得再至他校應聘。

(三)一般代理教師公開甄選倘為開學後聘任者,聘期則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相關權利及義務(如聘書發放、服務年資計算等)依相關法規核實辦理。

(四)申訴專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電話:03-332210174157420 傳真:03-335825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電話:03-332210175807583 傳真:03-331844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電話:03-332210175847588 傳真:03-339526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電話:03-33221017570        傳真:03-3320515

桃園市楊梅區楊心國民小學   電話:03-3250959616         傳真:03-3562263

 

九、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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