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11)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提醒同仁「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報備與登錄,請查照。: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校園
主旨: | 本(111)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提醒同仁「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報備與登錄,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政風處111年1月24日桃政預字第1110000484號函辦理。 |
二、 | 因農曆春節將屆,請提醒機關同仁並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
三、 | 請鼓勵同仁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
四、 | 檢附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