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辦理主管室內空間提供民眾無線上網服務作業規定」即日停止適用: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校園
主旨: 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辦理主管室內空間提供民眾無線上網服務作業規定」、「各機關資通訊應用管理要點」、「共通性應用程式介面規範」、「行政機關電子資料流通詮釋資料及分類檢索規範」、「政府網際服務網管理規範」、「政府資訊主管聯席會設置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12月9日府資規字第1110341537號函國家發展委員會111年12月6日發資字第1111501582C號函辦理。
二、 若相關規定涉及旨掲要點,請配合檢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