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學務處教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幼兒園競賽訊息研習進修公眾訊息獎學金本月菜單 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一案,請查照。: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電子報列表 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一案,請查照。 人事室 徐惠卿 - 人事室 | 2023-04-12 | 人氣:165 主旨: 教育部函以,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6日臺教人(二)字第112003325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各1份。 1) 376735100E_1120031498_ATTACH1.pdf 2) 376735100E_1120031498_print.pdf 04-12 :有關112年度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 04-12 為配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