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學務處教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幼兒園競賽訊息研習進修公眾訊息獎學金本月菜單 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案,請查照轉知。:桃園市楊心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電子報列表 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案,請查照轉知。 公告 徐惠卿 - 人事室 | 2023-10-31 | 人氣:208 主旨: 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1) 桃園市政府 函.pdf 2) 銓敘部 函.pdf 10-31 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辦理「戶外教育 ... 10-31 函轉國立清華大學特教中心辦理112年度輔...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