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楊心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四)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五)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六)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七)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八)「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施行細則。
(九)本校106年7月7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二、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任教職務 |
聘期 |
附設幼兒園一般 代理教師 |
實缺 |
1 |
幼兒園教師 |
106年8月25日起至107年7月2日止 |
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口試等順序依序優先錄取。 2.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07年4月2日止。 4.代理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106年8月25日起聘至107年7月2日(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 |
三、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
(二)報考人員資格:
四、報名資料
(一)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另所有任教職經歷均應填寫)。(如附件一)(本人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二)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二)、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三)。
(三)繳驗證件:證件正本驗迄發還,影印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報名前須自行影印A4格式且裝訂成冊),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
五、報名相關事項
報名方式 |
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攜帶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委託報名須出具委託書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委託書如附件四)。 |
報名地點及 聯絡電話 |
桃園市楊梅區楊心國民小學人事室(校址:桃園市楊梅區金華街100號) 03-4758680# 710 |
報名費 |
免費 |
六、甄選試務相關事項及日程表【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事項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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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公告時間及地點 |
106年7月10日(星期一)12時至106年7月21日(星期五)10時止 本校網站:http://www.yses.tyc.edu.tw 桃園市教師甄選公告服務網站:http://t-job.cges.tyc.edu.tw/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公務系統─網路訊息通知暨填報統計系統─公眾訊息:http://doc.tyc.edu.tw/gov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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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及 聯絡電話 |
第1次甄選:106年7月16日(星期日)7時至11時止 第2次甄選:106年7月19日(星期三)7時至10時止 第3次甄選:106年7月21日(星期五)7時至10時止 03-4758680 # 710 報名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第八點 |
逾期恕不受理,如缺額補滿另行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甄選。 |
甄選日期及 相關時間 |
甄試日期及時間: 第1次甄選:106年7月17日(星期一)9時開始 第2次甄選:106年7月19日(星期三)10時15分開始 第3次甄選:106年7月21日(星期五)10時15分開始 |
甄選時間本校得視報名人數多寡調整之 |
報到時間:甄試前15分鐘報到 (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報到地點:第1次本校教務處、第2、3次本校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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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地點:當天本校教務處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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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公告日期 |
第1次甄選:106年7月17日(星期一)20時前公告 第2次甄選:106年7月19日(星期三)20時前公告 第3次甄選:106年7月21日(星期五)20時前公告 (網路公告,如簡章公告網站)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
均採網路公告,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
成績複查時間 |
第1次甄選:106年7月18日(星期二)8時至10時 第2次甄選:106年7月20日(星期四)8時至10時 第3次甄選:106年7月24日(星期一)8時至10時 親自持身分證正本及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五)向本校免費申請,現場查明後立即交由申請人簽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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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聘任 |
正取人員 第1次甄選:106年7月18日(星期二)10時至12時 第2次甄選:106年7月20日(星期四)10時至12時 第3次甄選:106年7月24日(星期一)10時至12時 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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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人員:俟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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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體檢表 |
錄取人員須於106年8月25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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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需更改,將公佈於本校門口及本校網站http://www.yses.tyc.edu.tw |
七、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
方式 |
成績比例 |
甄選時間 |
備註 |
試教 |
60% |
15分鐘 |
1.試教內容:單元自選。 2.參與應試者均須具備教學活動設計一式3份,教具自備。 3.評選標準為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要領及過程流暢性、師生互動、教學媒體運用、時間掌握及其他等。 4.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
口試 |
40% |
8分鐘 |
1.以教育理念、學校行政、教學、輔導實務及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為等為主,並含表達能力、儀容舉止。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
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口試或試教如有一科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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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試教(60%)+口試(40%) 二人以上同分者,依試教、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八、附則:
(一)經甄試錄取之代理教師,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若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代理教師錄取並報到後,不得再至他校應聘。
(三)一般代理教師公開甄選倘為開學後聘任者,聘期則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相關權利及義務(如聘書發放、服務年資計算等)依相關法規核實辦理。
(四)申訴專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電話:03-3322101轉7415至7420 傳真:03-335825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電話:03-3322101轉7580至7583 傳真:03-331844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電話:03-3322101轉7584至7588 傳真:03-339526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電話:03-3322101轉7570 傳真:03-3320515
桃園市楊梅區楊心國民小學 電話:03-3250959轉616 傳真:03-3562263
九、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